跨省市流动就业,社保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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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本人之前在北京工作一直都有缴纳五险,现在回潍坊工作。请问之前的需要转回吗?如果转回需要什么手续和文件?
跨省市流动就业人员在潍坊参保缴费后可以将外省市的养老和医疗保险转移到潍坊。
【养老保险的转移手续】
参保人员跨省市流动就业前,到参保地社保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按规定提供身份证等证明材料;
跨省流动就业后,在新就业地参保,提出接续转移申请;
新就业参保地社保受理后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发出;
原参保地社保收到《联系函》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划转等相关手续。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医疗保险的转移手续】
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和现参保地社保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到原参保地社保分中心,原参保分中心审核后出具《参保凭证》和《信息表》,将其寄给现参保地社保。
【延伸阅读】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不存在转移的问题,这些保险只有在发生特殊情况下才能享受待遇,而且这三种保险不涉及缴纳年限的问题,只需要到迁入地继续参加保险即可。另外,已退休人员的保险关系不能办理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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