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2022年潍坊市暂定社保缴费基数上限20599元,下4121元,最低工资标准2100元。我公司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年检已顺利通过,可至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网查询。全国企业信用系统认证:http://55066345.11315.com,《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编号为:370701201501。潍坊烽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达诚申信,精益求精”为宗旨,高效专业,竭诚为您服务!
每日新闻

您当前的位置是:网站首页 > 每日新闻 > 新闻阅读

【工伤保险】劳动能力鉴定专题(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对鉴定结果有异议怎么办?
来源:潍坊烽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热线:15153623745 咨询时间:周一到周五8:30-11:30,13:30-17:00 阅读数:752


请劳动能力鉴定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2.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另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的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患职业病的职工,应当提供有效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存在精神障碍的应当提供有效的精神病诊断证明及相关治疗材料;其它能反映伤病情的音视频材料等。




我已经在市级做了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但对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我该怎么办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规定,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对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当在收到这份市级鉴定结论之日起的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收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之日至今已超过15日了,现在对市级鉴定结论不服,这个诉求该怎么解决? 


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规定,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在收到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后,应当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自然日而非工作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超过15日提出申请的,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是无法受理再次鉴定申请,须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执行。 

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之日的1年后,工伤职工伤残情况有发生变化的,工伤职工、用人单位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并提交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相应病历材料。


来源:潍坊人社


在线报名
姓    名:   *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性    别:  男    女
所在城市:   *
是否纳入
人才库:
 是    否
网站首页| 公司简介| 核心业务| 招聘简章| 资讯中心| 下载专区| 业务指南| 每日新闻| 在线报名| 联系我们

潍坊烽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热线:15153623745 咨询时间:周一到周五8:30-11:30,13:30-17:00 咨询电话: 15153623745 备案号:鲁ICP备15018970号-1 QQ:171350645
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富华路交叉口南世纪东方商务大厦A1214 网址:http://www.wffyrl.com  

收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