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2022年潍坊市暂定社保缴费基数上限20599元,下4121元,最低工资标准2100元。我公司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年检已顺利通过,可至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网查询。全国企业信用系统认证:http://55066345.11315.com,《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编号为:370701201501。潍坊烽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达诚申信,精益求精”为宗旨,高效专业,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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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增减员办理指南
来源:潍坊烽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热线:15153623745 咨询时间:周一到周五8:30-11:30,13:30-17:00 阅读数:8473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二、办理权限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三、企业参保人员增减变动办理程序

参保人员发生增减变动时,已开通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的单位需先通过网上服务系统录入相关数据,打印《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明细表》(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未开通网上服务系统的单位需先登陆潍坊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网站(www.wf12333.cn),下载并填报《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明细表》(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持增减人员的下列材料到社保服务大厅办理人员增减手续。

(一)参保增员需持下列材料之一:

1、劳动用工备案表

2、招工录用手续或派遣证、报到证

3、档案托管证明或托管机构间托管人员流动函

4、组织部门或人社部门签发的职工调动手续

5、民政局安置办开具的复退军人安置介绍信

说明:凡潍坊市范围内流动的职工,到新参保地增员时参保单位必须准确填写职工个人社会保障编号。

(二)参保减员需持下列材料之一:

1、劳动用工备案表

2、组织部门、人社部门签发的正式调动手续

3、档案托管证明或托管机构间托管人员流动函

4、职工死亡的,持火化证等死亡证明

5、出国定居减员,持本人书面申请以及有关部门批准的出国定居材料复印件(公安局消户证明、外交部出国证明等)

6、对除名、辞退、辞职、判刑等情况下的企业减员,持解除合同证明或法院判决书

7、退休减员需持退休审批表(不参加潍坊市养老保险统筹的,持退休审批表及养老金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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